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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314400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4〕224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3-02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陕西交控集团、各PPP项目公司: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三个年”活动,全面落实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复产有关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工程复工开工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全力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奠定基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对标本年度建设计划、强化“开工安排不能变,任务目标不能减”的要求,深度谋划、精准计划,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复工开工推进方案,着力解决关键问题,全面推动项目复工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除受气候影响难以复工的个别项目外,其他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续建项目应于2月底前复工。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应加强对在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动态排查、精准掌握各项目复工情况。

二、强化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视质量为生命”的理念,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项目质量管理高水平发展。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开展冬季施工工程质量复核工作,持续落实省厅“一意见、两行动”要求,压实参建各方责任,开展工程质量“回头望”等活动,持续提升施工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及各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强化质量跟踪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督促参建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各方质量责任。

三、多措并举,推进落实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节后复工生产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应在节后复工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部署、安排节后复工前安全检查及验收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积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隧道、高墩大跨桥梁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以及两区三场人员密集场所和高边坡蠕动变形、作业平台失稳、模板支架连接松动等情况,逐项检查确认,满足标准要求方可复工,严禁未经隐患排查或隐患整改治理不彻底就大面积复工的盲目行为。复工复产阶段,各建设项目要全面加强培训教育,对管理人员开展质量安全业务培训,对一线作业人员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要进一步强化新进场及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必备安全作业技能。

四、强化措施,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各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项目持续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设单位要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做好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按时支付工程价款,持续推进落实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应用,优化台账管理,及时更新农民工工资相关信息。同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督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等核心制度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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